2021-10-19 14:43:3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自行变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10月4日,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助变更业务,正式上线试运行。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选定自己的定点医院,目前可以选择4家。
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32家定点A类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定点变更攻略,小伙伴们自取。
(一)目前变更定点的渠道
(1)“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
(2) 原渠道进行变更(通过单位修改)
(二)自行变更步骤
1.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2. 选择“职工个人业务”;
3.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4. 选择被变更医院;
5. 选择新的定点医院;
6. 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三)生效时间
申报定点医院修改成功后,将于次日生效。每月4日至月末期间更改 :6:00——22:00
(四)自主变更时间
网上自主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为每月4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早六点至晚十点。变更成功后,当日页面不显示,次日生效。
为确保该系统试运行平稳有序,建议广大市民如无紧急需求,仍可采取原渠道进行变更,待系统成熟稳定后,可提供更加流畅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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