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3 14:36:49
会的,多地税务关网站之前也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一、税务局怎么查专项扣除信息?
1、税务机关会按一定比例抽查
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新的个税法规规定抽查而不是全查,也是参照了国外成熟的经验,如美国规定对个税申报信息进行抽查的比例为20%,且抽查发现虚假申报重罚。
2、公安等政府其他部门协助
个税法规定公安等政府其他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核实个人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极大加强了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征管力度。
(1)公安部门:核实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2)卫生健康部门:核实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3)民政部门、外交部门和法院:核实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4)教育部门:核实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核实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实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7)自然资源部门:核实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8)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9)医疗保障部门:核实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这些部门如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一张对个人纳税人监控的“多维大网”已经撒开,一但抽查到你,你的不实信息会无所遁形的。
二、查到不实会有什么处罚?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三、哪些行为是严重的呢?
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四、实施联合惩戒对个人有哪些影响?
(1)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
(3)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4)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
(5)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6)限制在四星级及以上星级评定宾馆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消费;
(7)限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限制其享受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限制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等旅游企业消费;
(8)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限制出境;
(10)限制使用国有林地;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国有草原占地审批;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11)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海关认证资格情况;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严密监管;
(12)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这些联合惩戒影响到个人的方方面面,让个人处处受限,带来极大不利影响,因此,对于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心存侥幸。
五、申报信息不实,如何补救?
个人"专项扣除"申报信息不实,应及时补充、修正,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比如:我2020年4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月我发现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错。
我2020年6月就取得了研究生证书,学历继续教育就应该结束,而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还是填写的2020年7月,这样会导致我多扣一个月专项附加,所以应该修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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