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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社保、个税必须一致?多省市发布规定.....

2022-06-23 17:13:21

    今年3月18日起,人社部修订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社部48号令),48号令新增了第三十二条,特地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做了详细的行为列示。

    其中第一款就提到了“通过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这是首次在人社部部门规章文件里明确提到了“虚构劳动关系”“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问题。

    简单解释一下,就是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实施,员工劳动合同、社保、个税的主体单位一致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劳动合同、社保、个税必须一致?

    多省市已发布规定

    随着《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正式执行,我们可以看到,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共政策与员工待遇享受挂钩,关联监管技术升级,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合同/社保/个税单位主体一致(即“三位一体”)的审查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提醒企业和HR高度重视、提前筹划、积极合规。

    目前全国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都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推行更加严格的“三位一体”管控政策。

    社保个税劳动合同

    综合起来看,有五个特点:

    1)属地明确普遍覆盖

    各地普遍采取定向约谈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的做法,所约谈的企业不区分国企⺠企性质,并且首先覆盖行业⻰头企业,释放信号非常明确,这在属地是覆盖当地区域的普遍性政策。

    2)通知方式相对谨慎

    各地一般不单独针对“三位一体”要求下发带正式文号的文件通知,例如北京是通过某个区县微信公众号转发市社保中心通知(无文号);杭州是通过法制宣讲会方式宣贯传达会议精神;人力资源行业感知信号相对明确,但企业HR感知传导有时滞。

    3)整改过渡期限紧迫

    部分城市整改过渡期限短暂且严格一刀切(如北京),部分城市给予了相对合理(区分情况3到12个月不等)的整改过渡期(如杭州),但无论哪种情况,企业调整都迫在眉睫。

    4)技术手段经办升级

    部分城市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参保前干预,通过经办系统升级,以关系/基数合并申报方式或者增补字段等方式在前端拦截(如北京、上海),部分城市辅以比对分析,持续监测个税/社保信息比对,精准识别定向约谈。

    5)待遇申领审核限制

    几乎城市都或多或少进行参保后防控,针对工伤、医疗等待遇申领环节加以审核限制;部分城市在居住证积分认证环节将合同/社保单位以及社保/个税 基数加以审核限制(如上海);部分城市在人才补贴审核等需要社保/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如深圳);部分城市在子女入学等需要社保/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如北京)等。

    三位一体监管越发严格

    企业应该做好哪些政策前瞻

    目前全国一线城市“三位一体”管控政策趋严的触发原因多是综合因素,其中既有偶然事件触发,也有⻓期积累的挂钩效应失衡带来的必然趋势,也跟监管技术升级和地方公共支出压力有关:

    1)挂钩失衡

    职工社保虽然是劳动关系附随的一种强制缴费义务,但同时它又叠加了待遇权利和公共服务享受资格,而且,由于其由公共机构管理,天然具有社会信用特点,社保这个特点有时又会使得其被动成为其他社会政策挂钩的基础,尤其是一些市⺠待遇如买⻋买房限购、子女入学限制、人才补贴等。

    在这种叠加权益的“挂钩效应”不断加大时,社保的权益和义务就有可能失衡。

    公共机构会越来越担心从社保来突破政策限制或者投机套取政策红利;如果再加上一些财源税源、公共支出等更高层面考量,就非常容易诱发严格管控。

    举个例子:

    深圳人才补贴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市级补贴,区级可能还有地方政策),这些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十三五”期间深圳新引进人才120万人,但另一方面,这些“挂钩效应”政策红利放大同时也会倒逼公共机构严格审查。一旦发现合同/社保单位不一致,就有可能带来严格处罚。

    2)关联监管

    目前职工社保制度仍然沿用劳动关系强绑定的政策,这诞生于原工业化时代稳定用工形态的场景,在当下社保征收职能移交税务后,基于合同/社保/个税“三位一体”的单位主体关联监管就变得更加容易,也成为公共管理机构的重要抓手。

    于是一线城市里以前通过单独缴纳社保来解决员工属地社保需求的传统习惯做法就变得问题凸显。随着一线城市之间城市“抢人”的竞争更加激烈,⺠生公共服务得到更加重视,公共支出越来越大,对于参保这种获得市⺠资格以及是否同步纳税的“源头”必然会更加严格管控。

    可以预⻅:一线城市对“三位一体”的监管必然会越来越严格。

    企业应该有何应对措施?

    企业跨地域用工越来越普遍,员工对社保的属地化需求越来越强烈,一线城市对企业用工的合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是普遍存在的现实现象。重点要克服企业在属地无“主体”(此处指实际工商注册的实体机构)的困难。

    总体而言,企业有三种可行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

    方案一:总部派驻方案

    【策略】以现有业务主体为首要考量,不额外增加设立主体,说服员工接受变通方案。

    方案二:ASO小库托管服务方案

    【策略】以员工属地社保为首要考量,企业额外增加设立各地主体,满足员工属地化参保需求。

    方案三:PEO专业雇主服务方案

    【策略】以员工属地社保为首要考量,企业不增设主体而通过与第三方机构一站式专业雇主服务合作,满足员工属地化参保需求。

    在新形势下,单独缴纳社保这种做法失效,要求企业必须采用新的策略和方案来解决异地员工属地化社保的需求问题,一线城市已全面步入“三位一体”时代,大势所趋,企业要尽早研究政策,尽快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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