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3 17:12:19
最近在一次51社保精品课上,有位HR问:员工向我抱怨,为什么自己的个税越来越高,是不是算错了?
这个问题不仅一位HR咨询,当员工按月收到工资时,发现个税越来越多,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个税越来越多?是HR真的算错了吗?
其实个税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计预扣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由此可见,个人取得工资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缴纳税款,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呢?
61号公告: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专项扣除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累计预扣法关键词:累计、预扣、税率表。
看上去比较复杂,其实与以往年相比,除免税额、税率和税级距发生变化,计算个税的方式也不同,由代扣代缴变为预扣预缴。
根据61号公告的内容,总结出计算个税的简化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举例说明 -
为什么会出现个税升高?
例:小王2019年1-6月工资为20000元/月,个人社保2000元,个人公积金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请计算小王1-6月预扣的个税!
答:1月:20000(工资)-2000(社保)-1000(公积金)-1000(专项)-5000(免税额)=11000×0.03=330元(个税额);
2月:40000-4000-2000-2000-10000=22000×0.03=660-330=330元;
3月:60000-6000-3000-3000-15000=33000×0.03=990-660=330元;
4月:80000-8000-4000-4000-20000=44000×0.1-2520=1880-990=890元;
5月:100000-10000-5000-5000-25000=55000×0.1-2520=2980-1880=1100元;
6月:120000-12000-6000-6000-30000=66000=4080-2980=1100元;
通过计算得出,小王1-3月税率为3%,每月个税额为330元,4月开始税率变为10%,个税开始上涨,4月个税890元,5-6月个税1100元。(附:各月税率汇总表)
-案例分析-
为什么工资相同,扣除额相同,但是税额不同,导致个税升高的主要原因是:累计预扣法计算后,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变化对应的税率也发生变化。小王4月税率由3%涨至10%,跳档后个税升高。
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个人要关注税额的变化,虽然变的更复杂,但是更加科学,解决了波峰波谷税负不均的问题。
本文政策及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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