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15:19:21
最近有个事儿登上了热搜,具体内容为#爷爷过世请不出丧假小伙遭亲戚埋怨#的话题。
事情是这样的,浙江网友小李在网上吐槽,外地的爷爷过世想请丧假回去奔丧,却被单位告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去世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事假。
这合理吗?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
小李表示,自己和爷爷感情很深,再说祖孙血统一脉相承,也算直系亲属。最后却因为批出的事假时间有限,只能下完夜班连夜赶去外地,第二天仪式结束又匆匆赶回。劳心劳神也就罢了,最闹心的还是不少亲属对此表示不理解,甚至在背地里说他冷漠不孝。小李感觉真的很冤。
此类事件并非个案,在2019年,还在处理长辈丧事的20岁小伙贾某,收到主管发来的信息:“你过两天来办离职吧!”
贾某2月26日在微信上向自己的主管请假。“但是主管回复我,只能请一天,不回来就办离职。”
贾某表示“因为老家在如皋,交通不是很方便,一天来回肯定是来不及的。”于是他回复了主管,“我尽量。”
2月28日上午,贾某接到了主管的电话,在得知他还在如皋后,主管给他发了信息:“你过两天来办离职吧。”
家中老人去世能不能请丧假?
针对员工近亲属亡故,用人单位能否不准假奔丧呢?职工未经许可奔丧,用人单位能否认定员工旷工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呢?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层面上对于丧假的适用范围目前仅有《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可以参考。该文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部分省市发布文件,适度扩大了使用丧假的亲属范围,如原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沪劳资发〔87〕130号):“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
■ 对于上述人员以外亲属,比如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等的丧事,在实践中,大多会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安排职工休丧假或是带薪年休假、事假。
丧假能延长时间吗?
有小伙伴觉得时间太短了,想了解下这个丧假是否可以延长些时间呢?
对此,人社部曾专门有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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