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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大动作!最新一轮调整,全国首个“打通用”来了

2024-03-05 15:58:18

    各位打工人注意!3月起,公积金新政策又双叒来啦!
    全国各地纷纷发布了最新一轮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切实惠及每一个打工人,快来看看你在城市有什么新政策!

    和鱼小保一起详细了解吧~

    一、湖北省:全省公积金实现全国首个“打通用”

    2月1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住房公积金互联共享平台建设迈出坚实一步,全省17个中心全部接入运行,这也意味着湖北异地委扣还贷实现全省通办。
    政策原文:
    https://zjt.hubei.gov.cn/bmdt/dtyw/szsm/202402/t20240220_5088592.shtml

    鱼小保带大家划下重点:

    (一)、何为异地委托扣划?

    即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

    (二)、异地委托扣划还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政策,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签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委托人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委托人在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办理本地的委托扣划授权业务;

    3、委托人不存在缴存中心不允许签约的其他情况(委托人参与质押、担保或账户被司法冻结等)。

    满足条件后,委托人即可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授权缴存中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

    (三)、可按月批量也可按次单笔委托扣划还贷

    委托人成功办理异地委扣签约后,可随时向贷款中心申请办理按次单笔扣划还款,扣划其在异地缴存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委托人可选择归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不仅签约异地委扣十分便利,终止异地委扣也同样非常方便。在公积金贷款存续期间,只要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即可向缴存中心申请终止执行异地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四)、异地委托扣划可查询交易明细

    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武汉公积金”,点击进入后,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异地委托扣划还款”事项,选择“异地委托扣划交易明细查询”。进入界面后,可选择日期和业务类型查询异地委托扣划交易明细,包括签约、终止办理情况和每笔异地委托扣划还款情况。

    二、东北省:公积金提取有变!

    (一)、哈尔滨

    近日,哈尔滨市公积金管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支持“租购并举”政策及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优惠的新政,将于3月4日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
    http://heb.bendibao.com/live/2024229/77199.shtm

    政策重点:

    1、支持“租购并举”

    哈市缴存职工(含新市民、青年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将申贷时点一年(12个月)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2、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家庭优惠

    (1)、缩短公积金连续缴存期限。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商品房贷款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限制。

    (2)、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将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倍数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至40倍,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购房资金需求。

    (3)、配偶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借款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时,同等享受以上两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整个家庭购房支付能力。

    (4)、贷款家庭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减轻购买保障性住房家庭支付首付款压力,支持家庭在申请贷款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二)、沈阳

    2月21日,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明确自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发布会明确:

    1、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须在购房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限制。

    调整为: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中,现金购买二手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5年减房龄”延长为“40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屋竣工年限,由“超过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超过40年(不含40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佛山市:取消户籍限制,新增冲还贷业务

    在广东佛山公积金贷款最新发布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对本事公积金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
    政策原文:
    http://fsgjj.foshan.gov.cn/xxgk/fgzc/gfxwj/content/post_5870747.html

    《办法》明确:

    (一)、贷款取消户籍限制,异地公积金彻底放开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住房产权人或其配偶,且未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同一套住房存在多个产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并非同一家庭的,仅能由其中一个产权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抵押人。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为借款申请人的,应当确定一个主借款申请人。

    鱼小保解读:

    对比旧文件发现,原来要求的贷款对象和条件中户籍部分已删除,即异地公积金,借款人或配偶不需要是佛山户籍,或不需要配偶在佛山缴存公积金。


    “异地户口+异地公积金,在佛山买房,可做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在广州或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户籍不受限制,来佛山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二)、新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借款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授权公积金中心按照约定每月使用个人账户的资金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本息,冲抵顺序按照约定执行。

    当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账户中扣款补充。借款人应当每月在还款日前将当期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还款银行账户。

    四、天津市:降低首付比例

    近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降低首付比例。
    政策原文:
    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content/zwgk_zdjcyjzj/xzwgk/zfxxgk/zwgk_zdjcyjzj/323357.html

    因为天津目前发布的是征求意见稿,所以鱼小保在这里简单给大家划下重点

    1、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

    2、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

    3、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五、成都市:提升租房提取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跨城市购房提取,该《通知》将于3月1日生效。
    政策原文: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1/2024-01/31/content_18e98f9d6efb4a6bab210159af590d64.shtml

    《通知》明确:

    (一)、提升租住住房提取额度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

    (二)、深化区域互认

    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有需要的朋友,及时关注当地政策变化,避免造成不要的损失哦,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内容来源: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中国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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