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16:17:50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v4AYXbxKzxJfJ6SKeXhKzw
用人单位在6月10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7月14日、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可分别于7月3日、7月17日、7月28日后,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https://gjj.beijing·gov-.cn/web/index/dwwsywpt/index.html)或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授权公积金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已申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无需重复填报。
用人单位在申报时须真实填报员工过去一年的月均薪资,作为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计算依据。
若未如实申报导致逃避缴纳社保费用,将需要补交差额并可能面临罚款及其他法律后果。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WeDov3nrajrnl-WlK2ZuGg
关于上海市2024年是否继续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问题,上海税务也给了明确回复:
那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向公积金中心申报公积金基数?我看到公积金中心发了一份公告,公告称: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将于2024年7月起开展。用人单位是否只需要在2024年7月登录公积金中心确认缴存比例?不用填写职工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经单位授权同意后,可使用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用于公积金基数调整,实现工资预填,无需重复填写职工工资信息。同时,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即可完成基数调整。
举个例子:
2023年1-6月小黄每月工资性收入为6000元,年中因工作优异涨工资,7-12月每月工资性收入为7000元,年底还获得10000元的年终奖。
那么小妮子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6000*6+7000*6+10000)/12=7333元。
那从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小妮子的社保缴交基数就是7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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