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2 16:50:41
老王和老张全年工资均是300000元,年底奖金24000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000元。
一、老王选择合并计税。
根据公式:
即(24000+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220000×20%-16920=27080元
得出老王的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27080元。
二、老张选择单独计税。(分步计税)
1.计算该笔奖金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
根据公式
即,该笔奖金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24000×3%-0=720元。
2.计算除该笔奖金以外,其他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额
根据公式
即,(300000-0-60000-44000-0)×20%-16920=196000×20%-16920=22280元
3.计算全年实际应纳税额
根据以上两步计算结果,加总得出老张的全年实际应纳税额为22280+720=23000元。
同等条件,两种计税方式下,税额相差4080元,老王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会产生年终奖的临界点,导致发生“年终奖多发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甚至万元的”现象。
举例说明:
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企业或单位在年终奖设置时应充分注意这些年终奖的临界点。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