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16:46:38
https://www.gd.gov.cn/zwgk/gongbao/2023/29/content/post_4273051.html
值得关注的是,该《通知》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且《通知》明确2022年12月4日以来,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补缴,不加收滞纳金,相关生育保险待遇以参保人出院或门诊就诊时间计算,按规定予以追溯。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2022年12月4日之后为失业状态并按照广东相关地区规定缴纳了灵活就业职工医保,那么从2023年1月4日后,你的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并且大家可以按照规定去所属地申请生育津贴。
具体的建议大家咨询当地医保局~
政策原文:
http://ybj.zj.gov.cn/art/2022/6/30/art_1229113757_2409744.html
政策原文:
https://public.zhengzhou.gov.cn/D0105Y/786336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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